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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培训 |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⑨

发布时间:2026-05-19    来源:省就业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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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内容为

创业培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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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象范围

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,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(含农民专业合作社、电商等)经营者可以参加创业培训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当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(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)申请参加创业培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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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内容

补贴项目为“产生你的企业想法”学员培训(以下简称GYB培训)、“创办你的企业”学员培训(以下简称SYB培训)、GYB+SYB组合培训、“改善你的企业”学员培训(以下简称IYB培训)、创业模拟实训、网络创业培训、电子商务培训,IYB培训为初创企业经营者专项培训项目。

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,按照GYB培训300元/人、SYB培训1000元/人、GYB+SYB组合培训1300元/人、IYB培训1200元/人、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/人(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)、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/人(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)、电子商务培训800元/人的标准予以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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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流程

创业培训补贴实行“先垫后补”的办法。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,由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个人;培训主体垫付的,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培训主体。

(1)申请。个人或培训主体登录5+2就业之家线上平台、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“赣服通”人社专区提交申请材料;
(2)受理。系统转入属地人社部门受理,受理地人社部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如不符合要求,退回申请,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;
(3)审核。受理地人社部门对参训学员考勤情况、结业情况、学员身份等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,审核不通过的,退回申请。审核结束后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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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

《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社〔2026〕1号);

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赣人社发〔2019〕3号)。